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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iscover 的詞源

rediscover(v.)

也可以翻譯爲 re-discover,意爲“重新或再次發現”,於1752年出現,由 re-discover(v.)組成。相關詞彙: Rediscoveredrediscov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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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1300年, discoveren,“泄漏,揭示,披露,暴露,公開展示,背叛(某人的祕密)”,當前這些意義已經過時,來自舊法語 descovrir 的詞幹,“揭開,揭掉屋頂,揭開,揭露,出賣”,源自中世紀拉丁語 discooperire,來自拉丁語 dis- 的“相反的”(參見 dis-)和“掩蓋,覆蓋,壓倒,埋葬”的 cooperire(參見 cover (v.))。

最初的意思是指背叛或惡意揭露(discoverer 最初的意思是“告密者”)。在中古英語中,也用於字面意義上,如“去除”(帽子、建築物的屋頂)等。主要現代意義——“獲得之前不知道的東西的第一手知識或見解”——是從1550年代開始的。

Discover, Invent, agree in signifying to find out; but we discover what already exists, though to us unknown; we invent what did not before exist: as, to discover the applicability of steam to the purposes of locomotion, and to invent the machinery necessary to use steam for these ends. ... Some things are of so mixed a character that either word may be applied to them. [Century Dictionary]
Discover, Inventdiscover 都表示發現,但我們 invent 已知但我們之前不知道,或者發現從來沒有存在過。例如,發現蒸汽在運輸方面的適用性,以及使用蒸汽進行這些目的所需的機器。...有些事物的性質如此複雜,以至於兩個詞都可以被應用於它們。[世紀詞典]

“使著名或流行”的意義是在1908年出現的。相關詞彙: Discovereddiscovering

That man is not the discoverer of any art who first says the thing; but he who says it so long, and so loud, and so clearly, that he compels mankind to hear him—the man who is so deeply impressed with the importance of the discovery that he will take no denial, but at the risk of fortune and fame, pushes through all opposition, and is determined that what he thinks he has discovered shall not perish for want of a fair trial. [Sydney Smith, in Edinburgh Review, June 1826]
並不是第一個得出想法的人才是任何藝術的發現者; 而是第一個將這個想法說了又說,大聲地說,講得清清楚楚,以至於迫使人類聽到的人——這個人對自己發現的重要性非常深刻,他不會接受拒絕,即使冒着無法成功的風險,以自己的名譽和財富去反對所有的反對者,他也決心讓他認爲自己已經發現的東西不會因缺乏公正的審判而消失。【悉尼·史密斯,於1826年6月的愛丁堡評論中】

這個詞綴的意思是「回到原處」、「再次」、「重新」,還有「撤銷」或「向後」等含義(詳見下文的意義演變),大約出現於公元1200年,來自古法語的 re-,直接源自拉丁語的 re-,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前綴,表示「再次」、「回去」、「重新」、「反對」。

Watkins(2000年)形容這個前綴是「一個拉丁語的結合形式,可能源自印歐語根 *wret-,這是 *wert- 的變體,意為「轉向」。De Vaan 則認為,對於這個前綴來說,唯一可接受的詞源解釋是2004年提出的,該解釋重建了印歐語根 *ure,意為「向後」。

在最早的拉丁語中,這個前綴在元音和 h- 前變為 red-,這一形式保留在 redactredeemredolentredundantredintegrate,以及在某些詞中隱藏的 render (v.) 中。在一些來自法語和意大利語的英語單詞中,re- 變為 ra-,並且後面的輔音經常會重複(參見 rally (v.1))。

「回」這一多重含義賦予了 re- 廣泛的意義範疇:它可以表示「回轉」、「對立」、「恢復到先前的狀態」,甚至「轉變為相反的狀態」。從「再次」的延伸意義來看,re- 逐漸演變為「動作的重複」,在這個意義上,它作為詞綴在英語中極其常見,幾乎可以應用於任何動詞。《牛津英語詞典》指出,「幾乎不可能對其所有衍生形式進行完整的記錄」,並補充道,「這些形式的數量幾乎是無限的……」。

在許多較早從法語和拉丁語借入的單詞中,re- 的具體意義逐漸被遺忘,變得模糊不清,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幾乎無法辨認,最終失去了明顯的語義內容(例如 receiverecommendrecoverreducerecreatereferreligionremainrequestrequire)。也可以參考19世紀的 revamp

在中古英語中,這類單詞的數量似乎比後來更多,例如 recomfort (v.)「安慰、鼓勵」;recourse (n.)「過程、方法、途徑」。在中古英語中,Recover 還可以表示「獲得、贏得」(幸福、王國等),而不僅僅是「找回」,還有「戰勝、克服;達到」的意思;同時也可以參考法律術語 recovery,意為「通過判決或法律程序獲得(財產)」。

此外,由於發音變化和重音變遷,re- 在某些情況下幾乎完全失去了作為前綴的身份(例如 rebelrelicremnantrestiverest (n.2)「剩餘部分」、rally (v.1)「集合」)。在少數單詞中,它甚至縮減為 r-,例如 ransom(與 redemption 同源詞)、rampart 等。

從中古英語時期起,這個前綴不僅用於構成拉丁語詞彙,也用於德語詞彙(例如 rebuildrefillresetrewrite),而且在古法語中也有類似用法(例如 regretregardreward 等)。

re- 作為前綴,並且接在以 e 開頭的單詞前時,通常會用連字符分隔,例如 re-establishre-estatere-edify 等;或者第二個 e 上會加上分音符,例如 reëstablishreëmbark 等。連字符有時也用來強調重複或反覆的意思,例如 sungre-sung。除了 e 以外,re- 前綴不會在其他元音上加分音符,例如 reinforcereunitereabolish。[《世紀詞典》,18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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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discover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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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redisc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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