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後期,“正式授權,官方許可,特權”,源自12世紀的古法語單詞 licence “自由,權利,權力,可能性; 允許”,源自拉丁語單詞 licentia “自由,權利; 不受限制的自由,放縱,傲慢”,源自 licere 的現在分詞形式 licentem(licens 主格),意爲“被允許,合法”,源自 PIE 語源 *leik-,“提供,討價還價,投標”(可能源自拉脫維亞語 likstu 的“I 談判”)。
意爲“正式(通常是書面)權威許可做某事”的含義(結婚,打獵,駕駛等)最早可以追溯到15世紀早期。英語中指“過度的自由,不顧禮儀”的含義可追溯至15世紀中葉。在中古英語中拼寫爲 licence, licens, lisence, lissens, licance。曾試圖將用作動詞的 license 和用作名詞的 licence 加以限定(參見 advise/advice 的對比和 devise/device 的對比,以及 OED 中的註釋); 在美國, license 通常既作爲動詞,也作爲名詞。
Poetic licence “有意識地偏離公認的形式或規則”源自1733年,早期爲 lycence poetycall(1530年)。licence-plate 約於1870年出現(指汽車出現之前的狗和馬車的輪子); licence-number 在1903年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