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語 Lucifer 指“撒旦”,也指“晨星,日出前天空中的金星”,還是黛安娜的別名或名字,源自拉丁語 Lucifer,意爲“晨星”,是形容詞的名詞用法,字面意思是“帶來光明的”,由 lux(屬格 lucis)“光”(源自 PIE 詞根 *leuk- “光,亮度”)和 ferre “攜帶,承載”組成,源自 PIE 詞根 *bher-(1)“攜帶”,也指“生育孩子”。晚上天空中的金星是 Hesperus。
認爲它是撒旦的正式名稱始於聖經中將希臘語 Phosphoros 翻譯爲它,該詞翻譯希伯來語 Helel ben Shahar 在以賽亞書 xiv.12 中出現——“你從天上墜落,哦,晨星,早晨之子!”[KJV]由於提到了從天堂墜落,這一節經文被基督徒們在精神上解釋爲指撒旦,儘管它字面上是指巴比倫王(見以賽亞書 xiv.4)。有時在後來的翻譯中被翻譯爲 daystar。
作爲“摩擦火柴”的意思,1831 年,縮寫爲 Lucifer match(1831)。16 世紀的形容詞形式包括 Luciferian 、Luciferine 、Luciferous。在 4 世紀,撒丁島卡利亞里的著名主教 Lucifer 是一個嚴格的反阿里烏斯派,被當地人視爲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