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賄賂以達成邪惡目的」,特別是指誘使證人作偽證;更廣泛地說,也可以指「引誘某人犯罪」。這個詞出現於1530年代,來自法語 suborner,意為「誘惑,煽動,賄賂」(13世紀),直接源自拉丁語 subornare,意為「提供,裝備,裝飾」。此外,當 sub- 的含義更為突出時,還有「秘密煽動,秘密使喚」的意思;這來自於 sub,意為「在……之下;秘密地」(參見 sub-),加上 ornare,意為「裝備」,這與 ordo(意為「行列,秩序,系列,安排」,參見 order (n.))有關。相關詞彙包括 Suborned(已賄賂),suborner(賄賂者),suborning(賄賂行為)。中古英語中還有一個形容詞 suborn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