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7年,縮寫形式爲 and per se and,意思是“(字符)‘& ’本身就是‘and’”(這是一個混合詞,部分爲拉丁語,部分爲英語)。早期的俚語形式爲 ampassy(1706年)。這樣做是爲了避免與& 在 &c. 等形式中混淆,這曾經是寫 etc. 的一種常見方式(et cetera 中的 et 是拉丁語中的“and”)。字母 a 、I 和 o 在15世紀至16世紀也有時被寫成 a per se 等,特別是當它們作爲單詞獨立存在時。
這個符號基於拉丁語單詞 et “and”,來自一個古羅馬速記符號(ligatures)系統,在龐貝壁畫中有記載,而不是(有時所說的)來自 Tironian Notes,這是一種不同的速記系統,可能是西塞羅的同伴馬庫斯·圖利烏斯·提羅發明的。它使用了一個不同的符號,類似於一個反轉的大寫伽馬,來表示 et。這個提羅符號被一些中世紀抄寫員保留下來,包括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作者,在他們的作品中,一個類似數字 7 的符號表示單詞 and。
在舊的課本中,ampersand 印在字母表的末尾,因此到了1880年代,單詞 ampersand 已經獲得了“臀部,後端,後腿”的俚語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