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公元1300年,romaunce這個詞出現,意指「一種故事,通常以詩歌形式書寫或吟誦,講述騎士、英雄等的冒險故事」,這類故事往往主要是為了娛樂而創作的。它源自古法語的romanz,意指「詩歌敘事」(現代法語為roman),同時也指「通俗語言」。最初,它是一個副詞,意思是「用本地語言」,來自俗拉丁語短語*romanice scribere,意為「用羅曼語(從拉丁語演變而來的語言,而非法蘭克語)書寫」,這又源自拉丁語的Romanicus,意指「羅馬風格的」,而Romanus則是「羅馬的」(參見Roman)。
這個詞意的演變,主要是因為中世紀的通俗故事(與拉丁文文本相對)通常講述的是騎士冒險,充滿了奇妙的事件和英雄的壯舉。英語中早期採用了-aunce和-ance的拼寫,可能是受到抽象名詞的類比影響。[OED]
在文學作品中,這個詞在中世英語中常用來指法語寫成的作品,但也適用於本土創作。到了1660年代,這個詞的文學意義被擴展為「愛情故事」,指的是以愛情故事和浪漫小說為主的文學類型。
「富有想像力、冒險精神的特質」這一意義出現在1801年;而「戀愛關係」的意義則出現在1916年。Romance novel這一詞組的證據可追溯至1820年。可參見Romance(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