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公元1300年,「總和,集合的總數」這個意思出現,來自盎格魯-法語的 noumbre,古法語的 nombre,以及直接源自拉丁語的 numerus,意指「數字,數量」,其詞源可追溯至原始印歐語根 *nem-,意為「分配,分派;獲取」。
「數字的書寫符號或算術值」這一意義出現於14世紀晚期。「雜誌的單期(編號)刊物」則始於1795年。到1894年,「人或物」的口語用法也隨之出現。至於「撥號組合,以聯繫特定電話接收者」的意義則出現於1879年,因此有了 wrong number(1886年,意為「錯誤的電話號碼」)。
「音樂選段」這一意義出現於1885年,源自當時流行的戲劇節目,其中表演通常會用編號來標示。早期的 numbers 指的是「有韻律的聲音或表達,測量或和諧的表達」(15世紀晚期),而從1580年代起則專指「詩的韻律,詩歌,詩句」。
Number one(「自己」)的用法始於1704年(模仿意大利語的 numero uno 則出現於1973年)。聖經中的 Book of Numbers(《民數記》,約公元1400年,拉丁語 Numeri,希臘語 Arithmoi)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它開篇便是以色列人的人口普查。幼稚的俚語 number one 和 number two 分別用來指「排尿」和「排便」,可追溯至1902年。Number cruncher(數據處理機)則出現於1966年,最初指機器;1971年起也用來指人。
「理解某人,識破某人」的表達 get 或 have (someone's) number 可追溯至1853年;而 one's number is up(1806年,意為「某人的時刻已到」)則源自於彩票、徵兵等的編號系統。The numbers(非法彩票)則是美式英語,始於1897年。Do a number on 則出現於1969年,具體含義尚不明確;到了1970年代初期,它可以指「情感操控」(1970年)、或「損害,傷害」(1975年),甚至「暗殺,謀殺」(1971年)。1972年出版的同性戀俚語詞典 The Queen's Vernacular 認為它與 game 同義,並且在性交易和魔術的語境中與 trick 同義,定義為「某人的表演,節目,schtick;為了吸引注意而故意設計的行為」。這裡的形象可能是某種例行的歌舞表演,如果是這樣,那麼它的來源便可追溯至「音樂選段」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