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詞最早出現於14世紀中期,意指「某個行為的執行或完成」,源自古法語 efet(13世紀,現代法語為 effet),意為「結果、執行、完成、結束」。它又來自拉丁語 effectus,意指「成就、表現」,由過去分詞 efficere(「完成、實現」)演變而來。這個詞的構成來自於 ex(「出」;參見 ex-)和 facere(「做、製作」;源自原始印歐語 *dhe-,意為「放置、設置」)。後來這個詞從法語借入荷蘭語、德語和斯堪的納維亞語。
到了14世紀末,effect 開始用來表示「產生預期結果的能力或效力」,即「功效、有效性」。在占星術中,它還指「天體對人類事務的作用或影響」。此外,它也可以指「從某事物衍生出的結果或後果」。
進入15世紀,這個詞又被用來表示「預期的結果、目的、對象或意圖」。早期它還有「現實、事實」的含義,因此出現了短語 in effect(14世紀末),最初意為「實際上、事實上、真正」。1736年起,它被用來表示「對觀者產生的印象」。而在 stage effect、sound effect 等短語中的意義則可追溯至18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