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80年代,「特定於某個民族或地區的語言表達方式」這個意思開始流行;而「特定於某種語言的短語或表達」則出現在1620年代。這個詞源自法語 idiome(16世紀),直接來自晚期拉丁語 idioma,意指「語言中的特性」。
這個詞最終源自希臘語 idiōma,意思是「特性,特有的語言表達方式」。Fowler 曾寫道,「特性的表現」是對希臘詞的「最接近的翻譯」。這個詞來自 idioumai,意為「將某物據為己有」,而其根源則是 idios,意指「個人的,私人的」(與 dēmosios「公共的」相對)。因此,這個詞的本意是「屬於自己,特有的」(與 allotrios「他人的」相對)。
這個詞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歐語 *swed-yo-,這是詞根 *s(w)e- 的後綴形式。這個詞根通常用作第三人稱代詞和反身代詞(指向句子的主語),有時也用來表示說話者的社會群體,意為「(我們自己的)自己」。這一詞源也可以在梵語 svah、阿維斯塔語 hva-、古波斯語 huva 中找到,這些詞都意指「自己的」,例如 khva-data「領主」,字面意思是「由自己創造的」。希臘語 hos 意為「他,她,它」;拉丁語 suescere 意為「使習慣於,變得習慣」,sodalis 則是「夥伴」;古教會斯拉夫語 svoji 意為「他的,她的,它的」,svojaku 則是「親戚,家人」;哥特語 swes 意為「自己的」;古諾爾斯語 sik 則是「自己」;德語中的 Sein 也有類似的含義;而古愛爾蘭語 fein 則意指「自我,自己」。
[G]rammar & idiom are independent categories; being applicable to the same material, they sometimes agree & sometimes disagree about particular specimens of it; the most can be said is that what is idiomatic is far more often grammatical than ungrammatical, but that is worth saying, because grammar & idiom are sometimes treated as incompatibles .... [Fowler]
[G]語法和習語是獨立的類別。雖然它們都可以應用於相同的語言材料,但有時對特定例子的看法會一致,有時則會不一致。可以說,習語通常比不合語法的表達更符合語法規則,但這一點值得強調,因為語法和習語有時被視為不相容的概念…… [Fow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