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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知能力的",來自拉丁語 percipientem(主格 percipiens),是 percipere 的現在分詞形式(參見 perceive)。在英語中早期作爲名詞使用,指"一個感知者"(1660年代)。
也來自:1690s
約於1300年, perceiven,“意識到,獲得知識”,尤其是“通過直接經驗來了解”,源自盎格魯-法語 parceif,古北法語 *perceivre(古法語 perçoivre)“感知,注意,看到; 認識,理解”,源自拉丁語 percipere “獲得,收集,完全掌握,佔有”,也引申爲“用心理把握,學習,理解”,字面意思是“完全拿走”,由 per “徹底”(見 per)和 capere “抓住,拿走”組成,源自 PIE 詞根 *kap- “抓住”。
取代了古英語 ongietan。雖然古法語中有這兩個拉丁意義,但英語幾乎總是在比喻意義上使用這個詞。相關詞彙: Perceived; perceiving。
"感知的行爲或能力",1768年,來自 percipient 和 -ence。相關詞彙: Percipiency(1660年代)。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percip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