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200年,"空間,維度範圍,房間,區域",源自古法語 place "地方,點"(12世紀)和直接源自中世紀拉丁語 placea "地方,點",源自拉丁語 platea "庭院,開放空間; 寬闊的道路,大街",源自希臘語 plateia (hodos) "寬闊的(道路)", platys "寬闊"的女性形式,源自 PIE 詞根 *plat- "擴散"。
取代了古英語 stow 和 stede。從13世紀中葉開始,表示"空間的特定部分,範圍,明確的位置,點,場所"; 從14世紀初開始,表示"習俗等所佔據的位置,優先權,等級或尊嚴的優先級; 社會地位,某種社會等級上的位置"; 從14世紀末開始,表示"有人居住的地方,城鎮,國家",還表示"某物表面上的位置,某物的一部分"。1550年代開始表示"情況,約定或職業"。1580年代開始表示"城鎮中的一組房屋"。
同樣源自拉丁語的還有意大利語 piazza,加泰羅尼亞語 plassa,西班牙語 plaza,中古荷蘭語 plaetse,荷蘭語 plaats,德語 Platz,丹麥語 plads,挪威語 plass。這個詞通過《聖經》出現在古英語中(北安布里亞語 plaece, plaetse "城市中的開放空地"),但現代詞彙是重新借用的。
公元14世紀中葉開始出現"帶有附屬庭院的大廈"的意思; 公元15世紀末開始出現"用於某種目的的建築物或建築物的一部分"(在 place of worship 中)。意思是"城市或城鎮中的寬闊道路,廣場或開放空地",通常具有某種特定的用途或特徵(Park Place, Waverly Place, Rillington Place),從法語中的一個意義演變而來,這個廣泛的應用在英語中涵蓋了在法語中需要三個詞來表達的意思: place, lieu 和 endroit。同源的意大利語 piazza 和西班牙語 plaza 保留了更多的詞源意義。
take place "發生,實現,完成"(公元15世紀中葉,早期爲 have place,14世紀末),翻譯自法語 avoir lieu。know (one's) place "知道如何以適合自己的等級,情況等的方式行爲",始於公元1600年,源自"社會地位"的意義; 因此,引申表達 put (someone) in his or her place(1855)。在 in the first place 等中,它具有"進行順序中的點或程度"的意義(1630年代)。Out of place "與其他事物的關係不正確調整或放置",始於1520年代。All over the place "混亂"可追溯到19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