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衝鋼槍,於1919年研發,命名來自美國將軍約翰·T·Thompson(1860-1940),他是這款槍的構思者,並且他的公司資助了這一項目。到了1929年,人們親切地稱它為Tommy gun。
這個姓氏的意思是「Thomas之子」。從14世紀開始,Thomson和Thompson這兩種拼寫形式就已經存在;根據《牛津英語姓氏詞典》的說法,「Thomson是蘇格蘭形式,而帶有插入p的則是英式」。為了追求悅耳的發音,可以參考Hampstead、Simpson,並參見P。
在提到一些知名人物時,Thomson和Thompson經常被混淆,這給編輯們帶來了不少麻煩。Thomson是《四季》和《英國頌》的詩人,還發現了電子,並在舊馬球場打響了「世界聞名的一擊」。而Thompson則是那位甘佐新聞記者,神秘的詩人,他創作了《天犬》,還是凱爾文勳爵,並參加過Fairport Convention樂隊。這個斯堪的納維亞形式也出現在礦物學中的thomsenolite和病理學中的Thomsen's dis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