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紀末, carpet, carpete,“粗布”; 14世紀中葉,“桌布,牀罩”; 源自古法語 carpite “裝飾厚重的布料,地毯”(現代法語 carpette),源自中世紀拉丁語或古意大利語 carpita “厚重的羊毛布”,可能源自拉丁語 carpere “梳理,拔下”(源自 PIE 詞根 *kerp- “收集,拔下,收穫”)。因此,它被稱爲如此,因爲它是由解開、撕碎、“拔下”的織物製成的。這個英語詞在15世紀被用來指地板覆蓋物,自18世紀以來,這一意義成爲主要意義。較小的種類是 rug。
Formerly the carpet (usually in a single piece, like the Persian carpet) was also used (as it still is in the East) for covering beds, couches, tables, etc., and in hangings. [Century Dictionary]
以前地毯(通常是一整塊,像波斯地毯一樣)也被用來覆蓋牀、沙發、桌子等,並用於掛毯(東方仍然如此)。[世紀詞典]
從16世紀到19世紀,由於與奢華、女士的閨房和客廳有關,它被用作形容詞,常常帶有一絲輕蔑的意味,指男性,如 carpet-knight,1570年代,指沒有在戰場上服役的人; carpet-monger,1590年代,指愛好舒適和享樂的人,即更適合在地毯上活動的人。
On the carpet “召喚以受到訓斥”是1900年美國的口語(但是請參考 carpet(v.)“召喚(某人)受到訓斥”,1823年,英國僕人俚語)。這可能與更早的 on the carpet “考慮中”(1726年)合併,字面意思是“在桌布上”,帶有詞的舊義,因此是“調查的對象”。以 sweep 或 push 某事 under the carpet 的比喻意義首次見於19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