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4世紀," monstre "一詞指“畸形的動物或人,患有先天缺陷的生物”,源自12世紀的古法語 " monstre ", " mostre " 和拉丁文 " monstrum ",意爲“神的預兆(尤其是表示不幸的預兆),預兆,標誌; 不正常的形狀; 怪物,畸形”,引申爲“令人憎惡的角色、可怕的事情、可憎的行爲”,是 " monere " 的派生詞,意爲“喚起回憶、講述; 忠告、建議、警告、指導、教導”,源自於 PIE " *moneie- ",意爲“使人想到、使人回憶”,是 " *men-" (1) "思考"的使役形式。
異常或奇特的動物被視爲預示即將發生的邪惡跡象。到了14世紀晚期,人們對由多種生物組成的神話動物(半人馬、獅鷲等)的理解逐漸擴大。在1520年之後,"monster"意爲“巨大的動物”,在1550年代之後引申爲“極其殘酷或邪惡的人,因道德畸形而令人恐懼的人”。作爲形容詞,“extraordinary size”的意思始於1837年。在古英語中,怪物格倫德爾是 " aglæca ",一個與 " aglæc "“災難、恐懼、痛苦、壓迫”相關的詞語。1958年出現的 " Monster movie "“以怪物爲主要元素的電影”,而 " monster film "最早於19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