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1400年,指“結束、解決、報應”的意思,源自於古法語 finance “結束、寬恕、支付、償還債務的協議”(13世紀),是由 finer “結束、解決爭端或債務”這個動作名詞構成的,而 fin 則來源於 fine(名詞),意爲“罰款”。與中世紀拉丁語 finis “支付結算、罰款或稅收”相似。
這個詞的概念是指通過“滿足”某些應付的東西來“結束”(比較希臘語 telos “結束”; 複數 tele “應付的服務、國家徵收的稅款、財政手段”)。法語的意義逐漸被引入英語中:“贖金”(15世紀中期),“稅收”(15世紀晚期); “管理金錢、貨幣業務科學”的意義首次出現在英語中,記錄於17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