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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gster 的詞源

gangster(n.)

"犯罪團伙成員",1896年,美國英語,源自 gang(名詞)在其犯罪意義上的用法 + -ster。相關詞彙: Gangsterism(19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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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古英語 gang “行進,旅程,道路,通道”,以及古諾爾斯語 gangr “一羣人,一組”,兩者均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gangaz(源頭還包括古薩克森語、古弗裏西亞語、丹麥語、荷蘭語、古高地德語、德語 gang 、古諾爾斯語 gangr 、哥特語 gagg “行動”),起源不明,可能源自 PIE 詞根 *ghengh- “踏步”(源頭還包括梵語 jangha “小腿”,阿維斯塔語 zanga- “踝關節”,立陶宛語 žengiu “我跨步”)。不被認爲與 go 有關。

意義演變可能是通過“通常一起攜帶的一組物品”(14世紀中期),特別是在同一工作中使用的一組工具。到1620年代,這個詞在航海術語中被擴展爲“一羣工人”,到1630年代,這個詞被用於帶有不滿意的語氣,表示“任何一羣人一起旅行”,然後是“犯罪團伙或公司”(gang of thievesgang of roughs 等)。到1855年, gang 被用於表示“城市中一羣犯罪或淘氣的男孩”。在美國英語中,特別是指在種植園上工作的奴隸(1724年)。也曾用於動物羣(17世紀至19世紀)。Gangway 保留了這個詞的原始意義, gang-plank 也是如此。

“Gangsta”這個說法通常歸功於西費城嘻哈藝術家 Schoolly D,但就這個詞本身而言,他的 Gangster Boogie(1984)使用了傳統的拼寫方式; NWA 在1988年時將其拼寫爲 gangsta

古英語中的 -istre,源自原始日耳曼語的 *-istrijon,這是一個女性主動詞後綴,用來對應男性的 -ere(參見 -er (1))。在中古英語中,它也被用來形成表示動作的名詞(意指「從事……的人」),不再特別區分性別。

這種無性別的主動名詞用法似乎是原本女性後綴的一種更廣泛應用,最早出現在英格蘭北部。不過,語言學家對於這是否意味著女性在織布和烘焙行業中的主導地位存在爭議,這一點在一些姓氏中有所體現,例如 Webster(編織者)、Baxter(烘焙者)、Brewster(釀酒者)等(儘管現代的 spinster 可能保留了原本的女性結尾)。關於 Dempster,請參見 deem (v.)。

還可以比較 whitester(漂白布料的人)、kempster(約1400年;Halliwell 認為是 kembster,清洗羊毛的女性)。喬叟在《商人之歌》中提到過 chidester(生氣的女人)(17世紀有 scoldster)。《皮爾斯·普勞曼》(14世紀末)中有 waferster(製作或販賣薄餅的女性)。一部約1400年的詩篇中提到 yongling tabourester(女孩鼓手,對應拉丁語 puellarum tympanistriarum)。

還可以比較中古英語中的 shepster(14世紀末,女裁縫,字面意思是「形狀製造者」)、sleestere(15世紀中期,女性殺手,「殺戮者」)。Sewster(女裁縫,中古英語 seuestre,13世紀末作為姓氏出現,男性也有使用)在喬森的作品中仍然可見,但在17世紀後已基本消失或僅限於地方使用。

在現代英語中,這個後綴在形成衍生名詞方面仍然活躍,例如 gamester(參見 gamer)、roadster, punster, rodster(釣魚者)、throwster(賭徒)等。但這些詞彙仍然帶有性別意識;薩克雷(1850年)幽默地使用了 spokester(女發言人或代言人)。Tonguester(多話的人,健談者)似乎是一個即興創造的詞(1871年)。《美國語言》雜誌在1935年報導說,「現在的歌手對於雜耍和其他娛樂的廣告撰稿人來說,都是 tunesters(曲調創作者)。」一部1798年的盜賊行話詞典中有 yapster(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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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ngster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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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gang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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