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语 prikke,“尖锐物体,穿刺或刺伤的东西;昆虫的刺;驱使物;针或固定器;作为身体疼痛或折磨的刺痛”,来自古英语 prica (n.) “尖锐的点,穿刺;通过刺或穿孔形成的微小标记;粒子,极小的空间或时间部分”。它是北海日耳曼语族中的一个常见词(比较低地德语 prik “点”,中古荷兰语 prick,荷兰语 prik,瑞典语 prick “点,圆点”),词源未知(比较 prick (v.))。
“驱使物”(对感情、良知等)的比喻意义出现在中古英语中。“尖锐武器,匕首”的意义自1550年代起被证实。
Prick 在中古英语和早期现代英语中具有纠缠的扩展意义,如“标记进展阶段的点”,特别是在 the prick “最高点,顶点,巅峰”;以及从“时间点”的概念,特别是“死亡时刻”(prike of deth)。
在 kick against the pricks (使徒行传 ix.5,首次出现在1382年的翻译中)中的使用可能来自“牛的驱使物”的意义(14世纪中期),这使其成为拉丁语 stimulus 的合理翻译:advorsum stimulum calces 在拉丁语中是谚语,英语短语也被字面使用。图像中的概念是“抵抗,反抗,抵制上级力量”。
名词也在1384年怀克里夫圣经的哥林多后书 xii.7中使用,拉丁语是 stimulis carnis meæ:
And lest the greetnesse of reuelaciouns enhaunce me in pride, the pricke of my fleisch, an aungel of Sathanas, is ʒouun to me, the which boffatith me.
记录在案的“阴茎”俚语使用最早出现在1590年代(莎士比亚对此进行了双关)。动词 prick 在乔叟(14世纪晚期)中被用作“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比喻意义。My prick 在16世纪-17世纪被“不端的少女”用作对其男友的爱称。作为对男性的侮辱性词汇,1929年被证实。Prick-teaser 自1958年起被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