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纪中期, pleden,意为“在法庭上提出请求”,来自盎格鲁法语 pleder,古法语 plaidier,意为“在法庭上辩护”(11世纪),源自中世纪拉丁语 placitare,来自晚期拉丁语 placitum,意为“诉讼”,在古典拉丁语中意为“意见,法令”,字面意思是“令人高兴的事,达成一致的事”,正确地是 placere 的中性过去分词,意为“取悦,给予快乐,获得批准”(参见 please)。
从14世纪中期起,意为“将(某物)作为证据提出,引用(某物)以支持行动或回应投诉”。“请求,乞求”的意义记录于1400年左右。相关词: Pleaded; pleading; pleadin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