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於1300年,“任何東西的四分之一; 任何東西可以或已經被分成四個相等的部分或分割; ”通常指被宰殺的動物被切成四部分,來自古法語 quartier, cartier(12世紀),源自拉丁語 quartarius “四分之一”,源自 quartus “第四,四分之一”(與 quattuor “四”相關,源自 PIE 詞根 *kwetwer- “四”)。英語中最早的日期參考是指“在執行期間被肢解的身體部位”(約於1300年)。
從15世紀初開始用於月相。短語 quarter of an hour 自15世紀中期開始出現。在中古英語中, quarter 也意味着“12小時夜晚的四個部分之一”(14世紀後期), the quarter of the night 意味着“晚上九點鐘”(14世紀初期)。作爲足球比賽中的一段時間,自1911年起。
從14世紀後期開始,“天空的四個象限之一”; 因此,從風的概念,“一側,一個方向”(約於1400年)。從14世紀中期開始在紋章學中作爲“盾牌或家族徽章的四個部分之一”。
意思是“地區,地點,區域”約於1400年。意思是“城鎮的不同部分”(由居住在那裏的人的階級或種族確定)首次出現於1520年代。有關軍事意義,請參見 quarters。
這種硬幣(原來是銀製的四分之一美元)是美國特有的,可以追溯到1783年。但是,在中古英語中, quarter 也可以意味着“一枚法定貨幣的四分之一”(即一便士的四分之一),並且與 quadrant “一枚法定貨幣的四分之一”(約於1600年)以及古典拉丁語 quadrans 有關,這是一種價值爲一 as(羅馬貨幣的基本單位)的硬幣的名稱。
Quarter horse,是爲在四分之一英里的賽道上比賽而培育的強壯馬種,最早記錄於1834年。這個詞與“四”之間的聯繫在中古英語中變得鬆散,到了15世紀,像 six-quartered 這樣的表達方式就出現了,意思是“六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