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rail-splitter 的詞源

rail-splitter(n.)

"一個爲製作柵欄而劈木材的人",1853年,來自 rail(n.1)和 split(v.)的代理名詞。通常與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有關或暗示,因爲它在他的政治傳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相關條目

"橫杆,從一個柱子或支撐到另一個柱子或支撐",公元1300年,來自古法語 raillereille "插銷,橫杆",源自通俗拉丁語 *regla,源自拉丁語 regula "規則,直木條",是 regere "使直,引導"的小型形式,與 *reg- "沿直線移動"的 PIE 詞根相關。

  在美國使用中,"一塊木材,裂開,砍成,或鋸成,插入豎立的柱子用於圍欄" [韋伯斯特,1830年]。從1872年開始用於比喻意義的"薄"。在1830年代,作爲"鐵路上用於支撐和引導車輪的鐵條或梁"。在比喻意義上,"脫離正常或適當狀態"的 off the rails 來自於1848年,是從鐵路的形象引申出來的。

在1580年代,這個詞作為及物和不及物動詞出現,意指「縱向劈開或撕裂,縱向分割」。在中古英語中並未找到這個用法,可能源自低德語,如中古荷蘭語的 splitten,來自原始日耳曼語 *spleitanan(這個詞也衍生出丹麥語和弗里西語的 splitte,古弗里西語的 splita,德語的 spleißen,意為「分裂」)。根據Pokorny的說法,這可能源自原始印歐語 *(s)plei-,意為「分裂,拼接」(參見 flint)。不過,Boutkan認為,除了凱爾特語和斯拉夫語之外,其他擬同詞的提議都「有問題」,並指出西日耳曼語族中「沒有確定的印歐語詞源」。

「分成多個部分」的意義出現在1706年。美國俚語中「離開,出發」的用法記錄於1954年。對於情侶來說,「分開,離婚」的意思始於1942年。split the difference(「在兩方爭議中各退一步」)的表達建議始於1715年;在美國政治中,split (one's) ticket(「在多場選舉中投票給不同政黨的候選人」)的用法則可追溯至1842年。split hairs(「過於精細地區分」)出現於1670年代(split a hair;這一比喻形象在莎士比亞的作品中已隱含)。split the atom(「分裂原子」)則始於1909年。

    廣告

    rail-splitter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分享「rail-splitter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rail-splitter

    廣告
    熱門詞彙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