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於1300年,“書面證據,被記錄下來的事實或狀態”,源自古法語的 record “記憶; 陳述,報告”,來自 recorder 的“記錄”(見 record(v.))。 也部分來自中世紀拉丁語名詞 recordum 和 recorda。 相關: Records。
“寫成的有關某些事實,事件或行動的書面帳戶,旨在保留其記憶”的含義源於14世紀末,與“政府部門或市政辦公室的官方文件”意義的出現時間相同。 因此,“通過被書面記錄來保存爲知識的事實或狀態,尤其是晚14世紀的記錄”。
“記錄聲音或圖像的磁盤”最早可追溯到1878年,最初也包括愛迪生的蠟制圓柱體,後來略微擴展到其他形式的音頻存儲。 Record-player 最早可追溯到1919年; record-album “作爲集合發行的音頻記錄”可追溯到1936年。早期它是“用於存儲愛迪生圓柱體的專輯”。[廣告,愛迪生留聲機月刊,1913年7月]。 Record-store 由1933年開始使用; record-shop 由1929年開始使用。
“體育,活動等中最好或最高級別的官方成就”可追溯到1883年; 與之相伴的動詞可能是 break(1924年)或 beat(1884年)。 該詞的“一個人生中所知道的事實的總和”的意義可追溯到1856年,美國英語。
記者的短語 on the record 可追溯到1900年; 副詞短語 off the record “機密地”可追溯到1906年。 For the record “爲了讓事實爲人所知”是1930年的國會證言中提到的。 keep(或 set)the record straight 由1949年開始使用。法律術語 matter of record 在中古英語中指“已正式記錄或記錄的事項”和“可通過現有記錄解決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