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移除廣告嗎?登入查看更少的廣告並成為會員以移除所有廣告。
1590年代,“完全取走的行爲”; 見 remove(v.)+ -al(2)。從1640年代開始,特指“解僱或免職的行爲”,也指“改變住所的行爲”。有時也作爲“謀殺”的委婉說法。早期的名詞是 remove(n.); 也有 removing, remeving(14世紀晚期)。
也來自:1590s
14世紀初,“remouven”,“remuvien”,“remēven”意爲“拿走; 解僱”從一個職位、職務或情況; 來自古法語“removoir”意爲“移動,攪拌; 離開,離開; 拿走”,源自拉丁語“removere”意爲“向後或遠離移動,拿走,使消失,減去”,源自“re-”意爲“向後,遠離”(見 re-) + “movere”意爲“移動”(來自 PIE 根“*meue-”意爲“推開”)。
“離開,離開,離開,離開”從佔據的位置的意義上來說是從14世紀末開始的; “改變(某人)的位置,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不及物意義也是從14世紀開始的。相關: Removed; removing。
後綴,用於從動詞中形成動作名詞,大多來自拉丁語和法語,意爲“做某事的行爲”(例如 survival, referral),中古英語 -aille,來自法語女性單數 -aille,來自拉丁語形容詞後綴 -alis 的中性複數 -alia,在英語中也用作名詞後綴。在英語中本土化,與日耳曼語動詞一起使用(如 bestowal, betrothal)。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rem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