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初,“聖經的神聖文獻,舊約和新約的書籍”(在這個意義上通常大寫); 來自中世紀拉丁語和晚期拉丁語 scriptura “聖經中包含的文獻,來自聖經的一段文字”,在古典拉丁語中是“一種寫作,字符,銘文”,來自 scribere 的過去分詞 scriptus “寫”(來自 PIE 根 *skribh- “切割”)。
中古英語中這個詞也可以表示“一種寫作,寫作行爲,書寫字符”(14世紀中期),這個意義現在很少見。 “來自聖經的一段文字”的意義到14世紀末已經確立。比喻地,表示某些確實的真理,最早見於1570年代。作爲形容詞,“與聖經有關”的意思是1720年。
Scripturalist 表示“一個嚴格遵循聖經並將其作爲所有哲學基礎的人”,可能是在1725年左右,肯定是在1857年之前; 在這個意義上更早的是 scripturarian(1670年代), scripturist(1620年代)。相關: Scriptur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