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小額金錢贈與」,名義上是為了服務,並且是對於常規支付或工資的額外補償;這個用法在1706年出現,源自於早期「給予、遞交、傳遞」的意思(約1600年),並且在盜賊行話中使用,具體起源尚不明確。可能來自於 tip(動詞第二義)「輕敲」,透過「輕輕扔給(他人);指向」的概念,表現在像是 tip one a copper 這樣的表達中。
因此,這個名詞在這個意義上於1755年被記錄下來,而動詞則在「提供私密信息」的延伸意義上被證實,該用法出現於1883年。相關詞彙包括:Tipped(已給小費);tipping(給小費)。
關於這個詞的起源故事,流行的說法是它源自於18世紀中期英國酒館中的一個首字母縮略詞,這一點在1909年由弗雷德里克·W·哈克伍德的著作《英國古老的客棧、啤酒和飲酒習俗》中得到證實,書中提到它代表 To insure promptitude(保證迅速服務),而這個說法在1946年以 to insure promptness 的形式被記錄下來。1909年10月2日,《雅典娜》雜誌的一位評論員寫道:「我們對於流行語源學的草率重複表示反對,例如認為‘tip’一詞源自於舊時馬車客棧旁邊的盒子上縮寫的標語,完整的意思是‘To Insure Promptitude’。」更多信息請參見 se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