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0年代,“廢除行爲; 被廢除的狀態”,源自法語 abolition 或直接源自拉丁語 abolitionem(主格 abolitio)“廢除,廢止”,動作名詞,來自 abolere 的過去分詞詞幹“摧毀”(見 abolish)。相關詞彙: Abolitionary(“破壞性的”); abolitional(“與廢除有關的”)。
具體應用於“反對跨大西洋非洲奴隸貿易”作爲一個政治問題,最早見於1788年。到1823年, abolition 開始用於關於結束美國奴隸制本身的提議或論點,直到13號修正案(1865年)實現這一努力之後,這成爲該詞的通常含義。另一個名詞 abolishment(1540年代)似乎沒有在奴隸制問題上獲得特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