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紀,縮寫自古英語 ic,第一人稱單數主格代名詞,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ek(也見於古弗里西語 ik、古諾斯語 ek、挪威語 eg、丹麥語 jeg、古高地德語 ih、德語 ich、哥特語 ik),源自印歐語系 *eg- "我",第一人稱單數主格代名詞的形式(也見於梵語 aham、赫梯語 uk、拉丁語 ego(法語 je 的來源)、希臘語 ego、俄語 ja、立陶宛語 aš)。
到12世紀中期在英格蘭北部縮減為 i,後來普及至各地;形式 ich 或 ik,尤其是在元音前,在英格蘭北部持續至約1400年,並在南部方言中存活至18世紀。它於13世紀中期開始大寫以標示其為獨立單詞,並避免在手寫稿中被誤讀。
The reason for writing
I is ... the orthographic habit in the middle ages of using a 'long i' (that is,
j or
I) whenever the letter was isolated or formed the last letter of a group; the numeral 'one' was written
j or
I (and three
iij, etc.), just as much as the pronoun. [Otto Jespersen, "Growth and Structur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p.233]
書寫 I 的原因是...中世紀的拼寫習慣是使用“長 i”(即 j 或 I)當字母獨立或作為一組的最後一個字母時;數字“一”被寫成 j 或 I(以及三寫作 iij 等),正如代名詞一樣。[奧托·耶斯珀森,《英語的成長與結構》,第233頁]
在11世紀的拉丁手稿中,“小”字母 -i- 上的點開始出現,以區分該字母與其他字母的筆劃(如 -m- 或 -n-)。最初是一種附加符號,隨著羅馬字體的引入而簡化為一個點。字母 -y- 在古英語和早期中英語中也以頂點書寫,當時它傾向於在頂部書寫一個閉合的環,因此幾乎與小寫 thorn (þ) 難以區分。在美國公路名稱中(到1966年),它是 Interstate(形容詞)的縮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