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紀早期, capacite,“容納的能力; 大小,範圍; ”在法律、道德或智力意義上也表示“能力”,源自於15世紀的古法語 capacité,“容納的能力”,來自拉丁語 capacitatem(主格 capacitas),“寬度,容量,容納大量的能力”,是 capax(屬格 capacis)的名詞形式,意爲“能夠容納大量的能力”,源自於 capere,“拿取”(源自於 PIE 詞根 *kap-,“抓住”)。
“儲存電力的能力”這一意義始於1777年; “生產能力”的工業意義始於1931年。“容納一定數量的能力”這一含義始於1885年,因此“一個地方能容納的最大觀衆人數”(19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