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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年代,“將叛徒或罪犯的財產或財產判定爲被沒收歸國庫”,源自拉丁語 confiscatus,是 confiscare 的過去分詞,該詞源於 com “與,一起”(見 con-)和 fiscus “公共財庫”,最初是“錢籃,柳條籃”(見 fiscal)。卡克斯頓(15世紀晚期)將法語 confisquer 翻譯爲 confisk。更廣泛的“通過或彷彿通過權威從他人那裏拿走”的意義可追溯至1819年。相關: Confiscated; confiscating。
也來自:1550s
1560年代,“與公共收入有關的”,源自法語 fiscal,源自晚期拉丁語 fiscalis “屬於國家財政的”,源自拉丁語 fiscus “國家財政”,最初意爲“錢袋、錢包、由枝條編成的籃子(用於存放錢)”,其起源不詳。詞源學概念是指公共錢袋。 “財政的”(1865年,美國英語)的一般意義是從短語 fiscal calendar, fiscal year 等中抽象出來的。相關: Fiscally。
這個詞綴的意思是“一起,與”,有時僅僅是強調作用; 在拉丁語中,它是 com- 的形式,用於輔音前,但不包括 -b-, -p-, -l-, -m- 或 -r-。在本土英語中形成的詞彙(例如 costar), co- 傾向於使用,而拉丁語則使用 con-。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confis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