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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莊嚴協議的人",1630年代,來自 covenant(v.)的代理名詞。它特別用於指簽署莊嚴聯盟和盟約(1643年)以捍衛和推進他們的事業以及統一教義、禮拜和紀律的蘇格蘭長老會教徒。後來,這個詞被用來指那些拒絕1688年解決方案的極端分子。
也來自:1630s
"進入正式協議或合同",來自 1300 年的 covenant(名詞)。相關詞彙: Covenanted; covenanting。另請參見 covenanter。
大約在公元1300年,covenaunt這個詞出現,意指「互相承諾要做或不做某事的契約」,源自古法語的covenant, convenant,意為「協議、盟約、承諾」(12世紀)。這個詞最初是covenir的現在分詞,意思是「達成一致、相遇」,而這又來自拉丁語的convenire,意指「聚集、聯合;適合、一致」,由com-(意為「一起」,參見com-)和venire(意為「來」,源自原始印歐語根*gwa-,意為「去、來」的後綴形式)組成。
在法律上,這個詞的意思是「通過契約所作的承諾」(14世紀末)。在聖經中,它被用來描述上帝與人類之間的約定,翻譯自拉丁語的testamentum和希臘語的diathēkē,這兩者都對應於希伯來語的berith(不過在不同的上下文中,testament也用來表示同一詞)。「教會成員之間的莊嚴協議」這一意義出現在1630年代,特別是指1638年和1643年蘇格蘭長老會信徒的約定(參見covenanter)。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covena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