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於1300年,“進行爭論或討論”,源自古法語 desputer(12世紀)“爭論,爲...而戰,爭奪,討論”,直接源自拉丁語 disputare “權衡,檢查,討論,爭論,解釋”,由 dis- “分開,分離”(見 dis-)和 putare “計算,考慮”組成,最初的意思是“修剪,清理,澄清”(來自 PIE 詞根 *pau-(2)“切割,打擊,蓋章”)。
這個拉丁詞在《聖經》中被用來表示“用言辭爭論,爭辯”。在英語中,“反駁,試圖證明錯誤,否認”的及物動詞意義始於16世紀10年代。相關詞彙: Disputable; disputed; dispu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