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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的人," 1850年主要在美國使用,源自 employ 和 -ee。模仿法語 employé 形成。
也來自:1850
15世紀早期,“應用或致力於(某種目的); 花費或支出”,源自12世紀的古法語 emploiier “利用,應用; 增加; 糾纏; 致力於”,源自拉丁語 implicare “包裹,涉及,連接,聯合,關聯”,源自 in-(來自 PIE 詞根 *en “在...裏”)和 plicare “摺疊”(來自 PIE 詞根 *plek- “編織”)的同化形式。
Imply 是同一個詞,保留了更多的原始意義。 “僱用,聘用”的意義首次記錄於1580年代的英語中,來自“涉及特定目的”的意義,這一意義起源於晚期拉丁語。 相關詞彙: Employed; employing; employable。
在法律英語中(以及模仿它的語言中),這是一個詞形成元素,代表了過去分詞作爲名詞時的盎格魯-法語 -é 結尾(比較 -y(3))。由於這些有時與 -or 的代理名詞相結合,這兩個後綴成爲一對,用於表示行動的發起者和接收者。
不要與法語 -ée 混淆,它是一個女性名詞結尾(如 fiancée),來自拉丁語 -ata。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