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要求將某人帶到法庭的令狀,起源於15世紀中葉的拉丁語,字面意思是"應該有這個人",在14世紀的英法文件中, habeas corpus ad subjiciendum "出示或擁有要接受(審查)的人",這是要求將某人帶到法庭或法官面前的令狀的開頭詞。特別是爲了確定該人是否被合法拘留。源自 habeas,這是 habere "擁有,持有"的第二人稱單數現在虛擬語氣(源自 PIE 詞根 *ghabh- "給予或接收")+ corpus "人",字面意思是"身體"(參見 corporeal)。如果涉及到多個人,則使用 habeas corp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