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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r 的詞源

hour(n.)

大約在公元1200年,「為七個規定的禮拜時刻所設的神聖儀式;在這些時刻進行的每日禮拜」。到了1300年左右,又引申為「特定的祈禱時間,七個禮拜時刻之一」。這個詞源自古法語 orehore,意指「禮拜時刻;一天的十二分之一」(從日出到日落),而其根源則可追溯至拉丁語 hora,意為「一小時」。詩意上,它還可以指「一年中的某個時期或季節」,來自希臘語 hōra,這個詞用來表示一年、月或日內的任何有限時間(源自原始印歐語 *yor-a-,其詞根 *yer- 意為「年、季節」,參見 year)。

在英語中,教會的用法是最早的。到了14世紀晚期,「自然日(從一次日出到下一次日出)被平分的24個等分部分,等小時;在平等小時內計算的確定日夜時間」的意義逐漸形成。此外,還有「人為日(從日出到日落)或夜晚被平分的12個等分部分,根據季節長短不一,計算的確定日夜時間」的含義。

在中世紀,人們認為行星主宰著這些不等小時。直到16世紀,英語中有時仍會區分 temporary(不等小時)和 sidereal(等小時)。而「特定事件發生的時間;某一活動進行的時間」(如 hour of death,意為「死亡時刻」)的用法出現於14世紀中期。

儘管自古羅馬時期起,這個詞中的 h- 音素便不再發音,但它依然保留了下來。這個詞取代了古英語的 tid,字面意思是「時間」(參見 tide (n.)),以及 stund,「時間段,時刻,時小時」,其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stundo(比較德語的 Stunde,「小時」),但具體來源尚不明確。德語的 Uhr 同樣源自法語。

希臘語的 hora 可以表示「一個季節;特定的季節(春季或夏季)」。在古典時期,它有時也指「一天中的某個時段」,例如早晨、傍晚、中午或夜晚。希臘天文學家顯然是從巴比倫人那裡借鑒了將一天分為十二個部分的概念(在希羅多德的著作中有提及)。夜晚則繼續被劃分為四個更替時段(參見 watch (n.));但由於日照時間隨季節變化,這些小時並不固定,也不等長。

作為距離單位(「一小時內能夠行駛的距離」),這個用法始見於1785年。At all hours(「隨時」)出現於15世紀初。至於 small hours(指數字較小的時段),可參見 wee (a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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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英語的 tide 意思是「時間、季節;重複的間隔、特定目的或自然過程的時間段」,這個詞源自古英語的 tīd,意指「時間的某個點或部分、應到的時間、時期、季節;節日、教會的固定禱告時間」。它來自原始日耳曼語的 *tīdi-,意為「時間的劃分」,這個詞的變體在古撒克遜語中是 tid,在荷蘭語中是 tijd,在古高地德語中是 zit,而現代德語則是 Zeit,都表示「時間」。根據 Watkins 的說法,這些詞最終源自印歐語根 *di-ti-,意為「劃分、時間的劃分」,它是 *da-(「分開」)這個詞根的派生形式。

在英語中,與「時間」相關的用法大多已經過時。可以參考 tidings(消息)、betide(發生)、tidy(整潔的,形容詞),以及中古英語的 anytide(任何時候)、tideful(合適的、適時的,約公元1300年)。古英語的 uhtan-tid 指的是黎明前的清晨(uhte 意為「破曉」);而 tide-song 則是指特定教會時間的神聖儀式。

在13世紀初的押頭韻搭配中,timetide 這兩個詞是同義詞,最初的意思是「在所有場合」或「根據需要」。Nares 說,清教徒在節日名稱中更喜歡使用 -tide 而不是 -mas

現代主要的兩個含義分別是「潮汐的時間」(約公元1300年)和「海水的漲落、潮流的流動」(14世紀中期),這可能是通過「固定時間」的概念演變而來的(參見古英語的 morgentid「黎明」、中古英語的 dai-tide「白天」),具體指的是「高潮的時間」。這一用法可能是本土演變而來,也可能來自中古低地德語的 getide(參見中古荷蘭語的 tijd、荷蘭語的 tij、德語的 Gezeiten「漲潮、海潮」)。到了14世紀晚期,這個詞開始出現比喻用法。

古英語似乎沒有專門的詞來描述潮汐,通常用 flod(洪水)和 ebba(退潮)來指代漲落。古英語的 heahtid(高潮)最初的意思是「節日、高峰日」。

Tide-mark(潮位線)指「潮水漲落的界限」,出現於1753年;tide-pool(潮池),指海水退去後留下的水坑,則出現於1849年。Tide-table(潮汐表),顯示每日潮汐時間的表格,則是在1590年代出現的。

中古英語 wacche,來自古英語 wæcce「一種守望,保持清醒的狀態,清醒性;」也指「為了虔誠或懺悔目的而不睡覺的行為或實踐;」來自 wæccan「守望,保持清醒」,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wakjan,來自印歐語根 *weg-「強壯,活躍。」

「小時鐘」的意義來自1580年代,發展自「喚醒睡眠者的鐘」的意義(15世紀中期)。

從公元1200年起作為「夜晚分為的幾個時期之一」,參考古代翻譯自拉丁語 vigilia,希臘語 phylakē,希伯來語 ashmoreth。從13世紀中期起作為「警衛值班;作為市政守望者的指派;」13世紀晚期作為「有義務巡邏城鎮(特別是在夜間)以維持秩序等的人或團體。」

在中古英語中,還指「為了放蕩和揮霍而在夜間保持清醒的實踐;」因此有 wacches of wodnesse「深夜狂歡和放蕩。」

押頭韻的組合 watch-and-ward 為了維持城市和城鎮秩序的古老習俗,保留了 watch 用於夜間市政巡邏的區別,以及 ward (n.) 用於白天守衛的區別;兩者結合起來意味著「持續的警惕。」

軍事意義上的「軍事警衛,哨兵」來自14世紀晚期。也在18世紀初作為蘇格蘭高地某些不規則部隊的稱號。

「仔細觀察,警惕,警覺」的普遍意義來自14世紀晚期;keep watch來自14世紀晚期。「船員在甲板上保持的時間段」的意義來自1580年代。

The Hebrews divided the night into three watches, the Greeks usually into four (sometimes five), the Romans (followed by the Jews in New Testament times) into four. [OED]
希伯來人將夜晚分為三個更夫,希臘人通常分為四個(有時五個),羅馬人(隨後在新約時期被猶太人採用)分為四個。[OED]
On þis niht beð fowuer niht wecches: Biforen euen þe bilimpeð to children; Mid-niht ðe bilimpeð to frumberdlinges; hanecrau þe bilimpeð þowuene men; morgewile to alde men. [Trinity Homilies, c. 1200]
在這個夜晚有四個夜間守望:在黃昏之前,守望孩子;在午夜,守望初學者;在破曉,守望年輕人;在清晨,守望老人。[Trinity Homilies, c.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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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r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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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h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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