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r 的詞源
hour(n.)
大約在公元1200年,「為七個規定的禮拜時刻所設的神聖儀式;在這些時刻進行的每日禮拜」。到了1300年左右,又引申為「特定的祈禱時間,七個禮拜時刻之一」。這個詞源自古法語 ore 或 hore,意指「禮拜時刻;一天的十二分之一」(從日出到日落),而其根源則可追溯至拉丁語 hora,意為「一小時」。詩意上,它還可以指「一年中的某個時期或季節」,來自希臘語 hōra,這個詞用來表示一年、月或日內的任何有限時間(源自原始印歐語 *yor-a-,其詞根 *yer- 意為「年、季節」,參見 year)。
在英語中,教會的用法是最早的。到了14世紀晚期,「自然日(從一次日出到下一次日出)被平分的24個等分部分,等小時;在平等小時內計算的確定日夜時間」的意義逐漸形成。此外,還有「人為日(從日出到日落)或夜晚被平分的12個等分部分,根據季節長短不一,計算的確定日夜時間」的含義。
在中世紀,人們認為行星主宰著這些不等小時。直到16世紀,英語中有時仍會區分 temporary(不等小時)和 sidereal(等小時)。而「特定事件發生的時間;某一活動進行的時間」(如 hour of death,意為「死亡時刻」)的用法出現於14世紀中期。
儘管自古羅馬時期起,這個詞中的 h- 音素便不再發音,但它依然保留了下來。這個詞取代了古英語的 tid,字面意思是「時間」(參見 tide (n.)),以及 stund,「時間段,時刻,時小時」,其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stundo(比較德語的 Stunde,「小時」),但具體來源尚不明確。德語的 Uhr 同樣源自法語。
希臘語的 hora 可以表示「一個季節;特定的季節(春季或夏季)」。在古典時期,它有時也指「一天中的某個時段」,例如早晨、傍晚、中午或夜晚。希臘天文學家顯然是從巴比倫人那裡借鑒了將一天分為十二個部分的概念(在希羅多德的著作中有提及)。夜晚則繼續被劃分為四個更替時段(參見 watch (n.));但由於日照時間隨季節變化,這些小時並不固定,也不等長。
作為距離單位(「一小時內能夠行駛的距離」),這個用法始見於1785年。At all hours(「隨時」)出現於15世紀初。至於 small hours(指數字較小的時段),可參見 wee (adj.)。
hour 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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