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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年代(及物動詞),意爲“點燃或使着火,引起燃燒”,源自拉丁語 ignitus,是 ignire 的過去分詞,意爲“點燃,使變得通紅”,源自 ignis “火”(參見 igneous)。早在1550年代就有形容詞的用法。不及物動詞的意思是“着火,開始燃燒”,始於1818年。相關詞彙: Ignited; igniting。
也來自:1660s
1660年代,“與火有關或類似於火”的意思,源自拉丁語 igneus “火的,火熱的; 着火的; 熾熱的”,比喻意義上是“熱情的,熱烈的”,來自 ignis “火,火焰”,擴展爲“光亮,輝煌,發光”,比喻意義上是“憤怒,狂怒,激情”,源自 PIE 詞根 *egni- “火”(源頭還包括梵文 agnih “火,祭火”,古斯拉夫語 ogni,立陶宛語 ugnis “火”)。地質學上的意義“由火山力量產生的”始於1791年,最初是與 aqueous 相區別的。在“火熱的”意義上,早期的詞彙有 ignean(1630年代), ignic(1610年代)。
也可作爲 ingnitible,意爲“可燃燒的”,始見於1640年代; 參見 ignite 和 -able。 Ignite(形容詞)“燃燒着火焰”可追溯至1550年代。
同樣地, re-ignite,"再次着火; 使再次着火",來源於1823年,由 re- "再次" 和 ignite 組成。相關詞彙: Reignited, reigniting; reignition。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ign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