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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或未婚妻",1767年, intend(v.)的過去分詞名詞化。
也來自:1767
約於1300年, entenden,意爲“將注意力集中在,留意,關注”,源自古法語 entendre, intendre,意爲“將注意力集中在”(在現代法語中主要指“聽到”),源自拉丁語 intendere,意爲“轉移注意力,努力(尋找某物),熱心”,字面意思爲“伸展,延伸”,源自 in- “向”(源自 PIE 詞根 *en “在”)和 tendere “伸展”,源自 PIE 詞根 *ten- “伸展”。
“擁有計劃,有意圖或目的”(14世紀後期)的意義在拉丁語中已經存在。一個日耳曼語族的詞是 ettle,源自古諾爾斯語 ætla,意爲“思考,推測,提議”,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ahta,意爲“考慮,關注”(源頭還包括古英語 eaht,德語 acht)。相關詞彙: Intended; intending。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inten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