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2世紀中葉, forloren "被羞辱的,墮落的",過去分詞,源自過時的 forlesan "被剝奪,失去,放棄",來自古英語 forleosan "失去,放棄,釋放; 摧毀,毀滅",由 for- "完全地"和 leosan "失去"(來自原始日耳曼語 *lausa-,源於 PIE 詞根 *leu- "鬆動,分開,切割")組成。在墨西亞讚美詩中,拉丁語 perditionis 被古英語 forlorenisse 解釋。OED 的例子 forlese 在17世紀結束,但過去分詞仍然存在。"被遺棄,被拋棄"的意義出現在1530年代; "可憐的,悲慘的"的意義首次記錄於1580年代。
這是一個常見的日耳曼語複合詞(同源詞:古撒克遜語 farilosan,古弗里斯蘭語 urliasa,中古荷蘭語 verliesen,荷蘭語 verliezen,古高地德語 virliosan,德語 verlieren,哥特語 fraliusan "失去")。
現在在英語中通常用 forlorn hope(1570年代),這是荷蘭語 verloren hoop 的部分翻譯,其中 hoop 的意思是"隊伍,團隊",字面上是"堆積",整個短語的意義是自殺任務。這個短語在英語中往往被誤用爲"微弱的希望",這種誤用影響了 forlorn 的含義。相關詞: Forlornly; forlorn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