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語中的 norð-(在複合詞中)表示“北方的,位於北方的”(形容詞); norð(副詞)表示“向北,朝北,在北方”; 源自原始日耳曼語的 *nurtha-(也是古諾爾斯語 norðr,古撒克遜語 north,古弗里斯蘭語 north,中古荷蘭語 nort,荷蘭語 noord,德語 nord),可能是一個印歐語詞,但起源不確定。
它可能最終源自印歐語的 *ner-(1)“左”,也表示“下方”(源自梵語 narakah “地獄”,希臘語 neretos “更深,更低”, enerthen “從下面”,奧斯坎-溫布里亞語 nertrak “左”),因爲當一個人面對升起的太陽時,北方在左邊。同樣的概念顯然也存在於古愛爾蘭語 tuath “左; 北方”和阿拉伯語 shamal “左手; 北方”。參見 Benjamin。或者也許這個概念是指太陽在北方時處於“最低”點。
羅曼語中表示“北方”的通常詞彙最終源自英語:古法語 north(現代法語 nord),借自古英語 norð; 意大利語 nord 、西班牙語 norte, 借自法語。
作爲名詞,“北方的基準點或方向”,12世紀末起源於形容詞。從公元1200年開始表示“英國北部,亨伯河以北的地區”。一般來說,指的是“位於其他地區以北的地區”。在美國曆史上,“馬里蘭州和俄亥俄河以北的州和領土”(1796年起)。
地理學上的 North Pole 可追溯到15世紀中期(早期的 Arctic 極點,14世紀末; 天文學上的 north pole 表示“天球的固定頂點”,源自14世紀末)。North American(名詞)由富蘭克林在1766年使用; 作爲形容詞從1770年開始。
Ask where's the North? At York 'tis on the Tweed;
In Scotland at the Orcades; and there
At Greenland, Zembla, or the Lord knows where.
[Pope, "Essay on Man"]
問北方在哪裏?在約克郡是在特威德河;
在蘇格蘭是在奧卡德斯羣島;
在格陵蘭、澤姆布拉或者上帝知道在哪裏。
[蒲柏,《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