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初,abominacioun,意為「可憎的事物或行為」;14世紀末,意為「厭惡、憎恨、厭惡的感覺」,來自古法語abominacion「可憎、恐怖、厭惡、厭惡」(13世紀),直接來自拉丁語abominationem(主格abominatio)「可憎」,是從過去分詞詞幹abominari「視為不祥之兆」的行為名詞,來自ab「離開,遠離」(參見ab-)+ omin-,詞幹來自omen(參見omen)。
在聖經中使用,通常指「儀式上不潔的事物」。這個意義因民間詞源學從拉丁語ab homine「遠離人」(因此「野獸般的」)的衍生而加強;威克里夫和喬叟都使用abhominacioun,而abhominable在莎士比亞的《愛的徒勞》中被嘲笑。美國的Tariff of Abominations,以對南方冒犯的高保護性關稅,於1828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