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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觀察的,值得注意的",因此意爲"非凡的,異常的,顯著的",大約在1600年左右,來自 remark(動詞)+ -able,或者來自或基於法語 remarquable(16世紀),源自 remarquer。相關詞彙: Remarkably; remarkableness。從17世紀到19世紀, remarkables(名詞)指的是"值得注意的事物或情況"。
也來自:c. 1600
1630年代,“標記,區分”,現已過時,模仿法語 remarquer “標記,注意,留意”,法語中形成,可能是由 re-,這裏可能是一個強調前綴(見 re-),加上 marquer “標記”組成的,後者可能來自法蘭克或其他日耳曼語源,如古高地德語 marchon “劃定邊界”(見 mark(n.1))。
意思是“注意到,在頭腦中標記出來”的意思是從1670年代開始的; “發表評論,表達,作爲發生在說話者或作者心中的想法”從1690年代開始被證實,從“發表口頭觀察”或“引起特定觀點的注意”這一概念中得出。相關: Remarked; remarking。
1610年代,來自 un-(1)"不" + remarkable(adj.) 。相關: Unremarkably。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remark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