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he 的詞源
tithe(n.)
「十分之一,十分之一的部分」(最初指財物或農產品),約公元1200年起作為對教士的支持,源自古英語 teogoþa(盎格魯方言)、teoþa(西撒克遜方言)意為「十分之一」,來自原始日耳曼語 *tegunthan(源自原始印歐語 *dekmto-,而 *dekm- 則意為「十」)。這個詞在教會語境中保留了原意,而在序數用法中則被 tenth 取代。在早期中英語中,tithe 也曾作為數詞,意為「十分之一」。
tithe(v.)
中古英語的 tithen 來自古英語的 teoþian,意思是「支付十分之一」,特別是指「將財物或收入的十分之一作為宗教義務奉獻給教會」。這個詞源於 tithe(名詞)。到了14世紀晚期,它的意思演變為「徵收十分之一的付款;受十分之一稅或付款的約束」。相關詞彙有 Tithed(已繳納十分之一稅)和 tithing(徵稅或繳納十分之一稅)。
在中古英語中,當「十分之一」的意義被強調時,它也可以指「每十個殺一個,十中取一」(約14世紀晚期)。tithing 原本指「十分之一的部分」,來自古英語的 teoðung,特別是指財物和財產的十分之一。這個詞還指一種古老的行政區劃,等於一個 hundred(百人組)的十分之一,或是十戶人家的集合(約12世紀晚期)。因此,tithing-man 就是指一名助理治安官;在早期的新英格蘭地區,這個詞用來指負責公共道德的城鎮官員。
tithe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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