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晚期, lauier, lawer, lawere(14世紀中期作爲姓氏),“精通法律的人,其職業是在法庭上進行訴訟或爲客戶提供法律權利諮詢的人”,源自中古英語 lawe “法律”(見 law)+ -iere。17世紀以來,拼寫 -y- 占主導地位(見 -yer)。在新約聖經(路加福音14.3等)中,“摩西法律的解釋者”。古英語中有 lahwita,帶有 wita “智者,智慧之人; 顧問,參議員”的意思,早期中古英語中“律師”的詞是 man-of-law(14世紀中期)。相關: Lawyer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