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1300年, accounten,意爲“計數,列舉”,源自古法語 aconter ,意爲“計算; 列舉,述說”,(現代法語 conter ),來自 a "to"(見 ad- )和 conter “計算,講述”(見 count (v.))。
“清點給予或收到的金錢”(“reckon for money given or received”)的意思始於14世紀後期。“解釋,辯解”的意義(約1300年)源於“詳細說明信託中持有的金錢等物品”的概念。而“估計,評估”(指將某物歸爲特定質量類別)的引申義來自14世紀後期。及至14世紀後期,“render an account of particulars”的不及物意思出現,因此也出現了及物意義“給予解釋”(1670年代),通常在人物之前用 get to,在事物之前用 for 。
後期古法語中,這個詞部分獨立成爲了 acompter (現代法語 accompter ),因此出現了英語後期中的 accompten 。相關詞彙: Accounted; accoun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