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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st 的詞源

contest(v.)

大約1600年,“爲...而戰鬥或爭奪,努力贏得或保持”來自法語 contester “爭論,反對”,源自拉丁語 contestari (litem) “召喚證人,提起訴訟”,由 com “與,一起”(見 con-)和 testari “作證”,源自 testis “證人”(見 testament)的同化形式。

拉丁語複合詞的概念是“召喚證人”作爲法律鬥爭的第一步。意思是“使成爲爭議或爭端的主題,參加競爭”來自1610年代。 “反對爭論,質疑”意義來自1660年代。相關: Contestablecontestedcontesting

contest(n.)

"爭鬥; 爲勝利或優越而鬥爭; 爲獎品等進行友好的競賽",1640年代,來自 contest(動詞)。

相關條目

"有爭議的,成爲爭論或競爭的對象",1670年代,過去分詞形容詞來自 contest(動詞)。特指1771年起,美國英語中的選舉。

在13世紀末,這個詞在法律上指的是「遺囑,表達一個人對其財產的最終處置」,源自拉丁語 testamentum,意為「遺囑,遺囑的公佈」,而這又來自 testari,意指「立遺囑,作證」,最終可追溯至 testis,即「證人」。一般認為,它源自原始印歐語 *tri-st-i-,意思是「站在旁邊的第三者」,來自詞根 *tris-,意為「三」(參見 three),這裡的概念是「第三者,無私的證人」。

在14世紀初,testament 被用來指代聖經的兩個部分,這一用法來自晚期拉丁語的 vetus testamentumnovum testamentum,是希臘語 palaia diathēkēkainē diathēkē 的借譯。然而,這裡的晚期拉丁語 testamentum 其實是對希臘語 diathēkē 兩種含義的混淆,因為它既可以指「盟約,條約」,也可以指「遺囑,遺言」。從14世紀初開始,Testament 在英語中已被用來表示「上帝與人類之間的盟約」(例如在最後的晚餐記載中;參見 testimony),但後來這個詞又被解釋為基督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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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st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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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con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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