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詞在15世紀中期出現,最初的意思是「範圍,持續的過程或時間」,常見於短語 tract of time(意為「一段時間」),但這個用法如今已經過時。它源自拉丁語 tractus,意指「進程,運動,一段延續的空間或時間」,從字面上看可以理解為「拉伸或延展」,而這又來自於 trahere(意為「拉,拖」)。據說這個詞的詞源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歐語根 *tragh-,意為「拉,拖,移動」,這個詞根也衍生出斯洛文尼亞語的 trag(意為「痕跡,足跡」)、中古愛爾蘭語的 tragud(意為「退潮」)。可能還有一個變體形式 *dhragh-,具體參見 drag(動詞)。可以與 trait 和 trace(名詞1)進行比較。
這個詞在英語中表示「不確定範圍的領土或地區,陸地或水域的延伸」的用法最早可追溯到16世紀50年代。拉丁語 tractus 也有「領土,區域,土地的範疇」的意思。在美國,特指「用於開發的土地」的意義出現於1912年;而 tract housing(指大規模住宅開發)則在1953年得到了證實。
此外,這個詞在解剖學中也出現於1680年代,用來指代身體中具有特定功能的區域(如消化系統、呼吸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