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後期,“某物書寫,書面文件”,早期爲 scrite(約1300年),源自盎格魯-法語 scrit,古法語 escrit “書寫片段,書面紙; 信用票據,欠條; 契約,債券”(現代法語 écrit),直接源自拉丁語 scriptum “一種書寫,書籍; 法律; 線條,標記”,是 scribere 的中性過去分詞名詞用法(來自 PIE 詞根 *skribh- “切割,分離,篩選”)。最初的概念是在石頭、木頭等上刻下標記。
“手寫,手寫字符,手寫風格”(與 print(n.)區分)的含義記錄於1860年; 早期,在印刷術中, script 是指一種刻意模仿手寫的字體(1838年)。戲劇用語,縮寫爲 manuscript,始見於1884年。在語言學研究中,“一種書寫系統”,始於1883年。
羅馬對歐洲文明的傳播的重要性在於,凱爾特語和日耳曼語(以及羅曼語)中“寫”的詞源自 scribere(法語 écrire,愛爾蘭語 scriobhaim,威爾士語 ysgrifennu,德語 schreiben “寫”,荷蘭語 schrift “書寫”)。同源的古英語 scrifan 的意思是“分配,指定,裁決,罰款”(見 shrive; 還可比較古諾爾斯語 skript “懺悔”)。現代英語使用 write(v.)來表達這個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