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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ky 的詞源

funky(adj.)

1784年,指奶酪時指“陳舊的,發黴的”,後來指“令人厭惡的”,源於 funk(n.2)+ -y(2)。可能是基於“樸實,強烈,深刻”的概念,它在爵士俚語中開始發展出一種讚賞的意義,大約在1900年左右。早在20世紀初, Funky 也被白人作家用來指代據稱是黑人特有的體臭。這個詞在1954年左右開始廣爲流傳(它在1954年11月8日的《時代》雜誌中被定義),並在1960年代獲得了“好的,時髦的,優秀的”廣泛的俚語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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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臭",1620年代,可能來自動詞 funk 的意思是“吹煙; 用難聞的蒸汽悶死”(儘管這直到17世紀後期才被記錄下來)。它來自方言法語 funkière “冒煙”,源自古法語 fungier “冒煙; 充滿煙霧”,源自拉丁語 fumigare “冒煙”(參見 fume(n.))。

不被認爲與過時的 funk(n.)“火花”有關,14世紀中期, fonke,一個通用的日耳曼語詞(比較荷蘭語 vonk,古高地德語 funcho,德語 Funke。中古英語單詞可能來自低地德語或未記錄的古英語形式。

關於一種被認爲具有強烈、樸實質感的音樂風格,它最早於1959年被證明是從 funky(參見)中反推出來的。

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形容詞後綴,意指「充滿、覆蓋或具有」名詞所表達的特質。它起源於中古英語的 -i,源自古英語的 -ig,更早可追溯至原始日耳曼語的 *-iga-,以及印歐語系的 -(i)ko-,這些都是形容詞後綴。它與希臘語的 -ikos、拉丁語的 -icus(參見 -ic)等詞素同源。日耳曼語的同源詞包括荷蘭語、丹麥語、德語的 -ig,以及哥特語的 -egs

從13世紀起,它開始用於動詞(如 drowsyclingy),到15世紀則被用於其他形容詞(如 crispy)。主要用於單音節詞;當用於多於兩個音節的詞時,效果往往顯得滑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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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小、常見的形容詞中,-y 的變體形式(如 vastyhugy)幫助詩人們在晚期中古英語中失去語法上空洞但韻律上有用的 -e 後,仍能創作出優美的詩句。詩人們巧妙地適應了 -y 形式,正如薩克維爾在《詩歌》中所寫的「廣闊的荒野,和那寬闊的平原。」(and the huge plain 會在韻律上造成障礙)。

在科勒律治批評其為過時的修辭後,詩人們逐漸放棄了 stilly(摩爾可能是最後一位使用此詞的詩人,他在《靜夜》中寫道「常在寂靜的夜晚」),以及 paly(基茨和科勒律治本人都曾使用)等詞。

耶斯珀森在其著作《現代英語語法》(1954年)中也提到了一些例子,如 bleaky(德萊頓)、blueygreeny,以及其他顏色詞,還有 lankyplumpystouty,以及俚語 rummy。他指出,Vasty 這個詞如今僅在模仿莎士比亞時才會出現;而 coolymoisty(喬叟,因而斯賓塞也使用)則已完全過時。不過,他注意到在少數情況下(如 haughtydusky),這些詞似乎已經取代了更短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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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nky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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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fu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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