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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urable 的詞源

honourable(adj.)

主要用於英國英語的 honorable 拼寫; 也可參見 -or。相關詞彙: Honourab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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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紀中期(13世紀中期作爲姓氏 Walter le Onorable,也被稱爲 Walter Honurable),意爲“值得尊敬或敬畏的,可敬的”,也意味着“表示或賦予尊重; 確保良好的聲譽或榮譽”,源自古法語 onorablehonorable “值得尊敬的,尊重的,文明的,有禮貌的”,源自拉丁語 honorabilis “獲得榮譽的,可尊敬的,榮譽的”,源自 honorare “尊敬”,源自 honor(見 honor(n.))。意爲“誠實,真誠,真誠地”來自1540年代; “公正行事”的意義來自大約1600年。

"Now, George, you must divide the cake honorably with your brother Charlie."—George: "What is 'honorably,' mother?" "It means that you must give him the largest piece."—George: "Then, mother, I should rather Charlie would cut it." ["Smart Sayings of Bright Children," collected by Howard Paul, 1886]
“現在,喬治,你必須與你的兄弟查理公平地分配蛋糕。”——喬治:“什麼是‘公平地’,媽媽?”“這意味着你必須給他最大的那一塊。”——喬治:“那麼,媽媽,我寧願讓查理來切。”【霍華德·保羅(Howard Paul)收集的“聰明孩子的機智話語”,1886年】

作爲貴族、教會或民事官員、行會官員等名字前的稱號,始於1400年左右。作爲名詞,“尊貴的人”,14世紀末。另一種形容詞 honorous(古法語 honoros)似乎在中古英語中沒有留存。相關詞彙: Honorablyhonorableness

這個詞綴用於構成表示品質、狀態或條件的名詞,源自中古英語的 -our,來自古法語的 -our(現代法語爲 -eur),源自拉丁語的 -orem(主格爲 -or),是一種添加在過去分詞動詞詞幹後綴。在某些情況下,也來自拉丁語的 -atorem(主格爲 -ator)。

在美國,通過諾亞·韋伯斯特, -or 幾乎是普遍的(但不包括 glamour),而在英國, -our 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但有很多例外: author, error, tenor, senator, ancestor, horror 等)。-our 形式在公元1300年左右占主導地位,但門肯報告說,莎士比亞的前三個本子的劇本使用兩種拼寫方式,而且頻率相等; 直到1685年的第四個本子, -our 才變得一致。

從16世紀開始, -or 在拉丁語模式下部分復興(governour 在16世紀開始失去 -u-,到19世紀已經消失),並且在英國和美國的語音拼寫者中也有所流行(約翰·衛斯理在1791年寫道,在英國, -or 是一種“時髦的不當用法”)。

韋伯斯特在1783年的第一本拼寫書(通常稱爲藍黑拼寫書)中批評了刪除 -our 單詞中的 -u- 的習慣。他自己刪除 -u- 始於1804年的修訂版,並在有影響力的《英語語言綜合詞典》(1806年)中確立了在美國使用 -ic 代替英國的 -ick-er 代替 -re,以及許多其他試圖改革拼寫但從未流行的嘗試(例如將 machine 拼寫爲 masheen)。他試圖以詞源和偉大作家的習慣爲理由來證明這些拼寫方式,但這種理由並不成立。

福勒指出,英國人在形容詞以 -orous 結尾的派生詞(如 humorous)和以 -ation-ize 結尾的派生詞中省略 -u-,在這些情況下,尊重拉丁語的起源(如 vaporize)。然而,當美國人開始一致地拼寫時,英國人反射性地加強了他們對另一種拼寫方式的堅持。福勒說:“美國人在諸如 honourfavour 等單詞中廢除 -our,可能反而阻礙了英國在同一方向上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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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urable 的趨勢

    根據books.google.com/ngrams/調整。Ngrams可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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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由AI生成。查看原文,請訪問: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honou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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