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公元1300年,distaunce這個詞最初的意思是「爭執或爭議,內部衝突,叛亂」。到了14世紀初,它又被用來表示「不和,分歧,衝突」。這個詞源自古法語的destance,意指「不和,爭吵」(13世紀)。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的意義逐漸從拉丁語的distantia(意為「分開站立」)中演變而來,這又源自distantem(主格distans),意為「分開的,獨立的,遙遠的」,是distare的現在分詞,意為「站立分開」。這個詞的構成可以追溯到dis-(意為「分開,離開」,參見dis-)和stare(意為「站立」,來自原始印歐語根*sta-,意為「站立,堅定不移」)。
「空間的遙遠,兩個物體或地點之間的距離」這一意義出現於14世紀晚期。此外,它還可以表示「時間的間隔」(14世紀晚期,最初表達為distaunce of times)。而「視野中遙遠的部分」這一意義則出現於1813年。比喻意義上,「在個人交往中保持距離,冷漠疏離」(1590年代)與stand-offish的含義相同。
At a distance(意為「遠離」)出現於1650年代。keep (one's) distance最初是比喻用法,大約在1600年左右。
短語go the distance(1930年代)最初似乎來自拳擊界,意指「比賽預定的時長」。但在19世紀的賽馬中,它也用來描述賽馬的比賽進程,其中distance指的是「贏馬後方的距離,其他競爭馬匹必須在此範圍內,才能避免在隨後的比賽中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