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 的詞源
palm(n.1)
"平手,手腕和手指之間的手掌內側," 源於公元1300年的 paume,來源於古法語的 paume, palme(現代法語爲 paume),來自拉丁語 palma "手掌",還有“槳的扁平末端; 棕櫚樹”的意思,源於 PIE 詞根 *pele- (2) "flat; to spread"(源頭有希臘語的 palamē,“張開的手”,古愛爾蘭語的 lam,威爾士語的 llaw,古英語的 folm,古高地德語的 folma 和梵語的 panih "手,蹄")。
在字面意義上的“來自西非棕櫚果實的脂肪油”(1705年,來自 palm (n.2))之前, Palm oil 的雙關語意義是“行賄”(1620年代)。
palm(n.2)
熱帶樹屬於 Palmae 的一種; 棕櫚樹,中古英語中稱爲 palme,源自古英語 palma,古法語 palme,兩者均源自拉丁語 palma 的“棕櫚樹”,最初指的是“手掌的棕櫚樹”; 這棵樹因其葉子的形狀像手指一樣而得名(參見 palm(n.1))。
這個詞早期傳播到北歐,那裏並沒有這種樹,通過基督教傳入並在當地語言中紮根(例如古撒克遜語 palma,古高地德語 palma,古諾爾斯語 palmr); Palm Sunday,即復活節前的星期日,紀念基督凱旋進入耶路撒冷,是古英語中的 palm-sunnandæg。古代,棕櫚樹的葉子或葉片被用作勝利或凱旋的象徵,或在節日佩戴; 因此, palm 也引申爲“勝利,凱旋”(14世紀末)。
以那裏的棕櫚樹林而得名的 Palm Beach 佛羅里達州,於1900年左右由鐵路大亨亨利·弗拉格勒建立爲一個豪華度假勝地。記錄於1908年的 Palm court “酒店等的大房間,通常裝飾有盆栽棕櫚樹”。
palm 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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