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後期,指“意義,解釋”(尤其是聖經的); 1400年左右,“感知能力”; 源自於古法語 sens “五感之一; 意義; 機智,理解”(12世紀),直接源自拉丁語 sensus “感知,感覺,承擔,意義”,源自 sentire “感知,感覺,知道”。
這可能是對“找到自己的路”或“在腦海中進行思考”的字面意思的比喻。根據 Watkins 和其他學者的說法,這源自於一個 PIE 詞根 *sent- “去”(源自於古高地德語 sinnan “去,旅行,努力,有心態,察覺”,德語 Sinn “感覺,心思”,古英語 sið “路程,旅程”,古愛爾蘭語 set,威爾士語 hynt “道路”)。
在英語中,將其應用於任何一種 external 或 outward senses(觸覺,視覺,聽覺或與身體器官相連的任何特殊感官能力)的記錄始於1520年代。它們通常被視爲五個; 有時會添加“肌肉感覺”和“內部(共同)感覺”(也許是爲了組成完美的七個),因此有句老話 the seven senses,有時意味着“總體意識”。關於“意識,心智”一詞的意思,請參見 senses。
“明智,有判斷力,合理或聰明的東西”的含義源自大約1600年。 “感知和欣賞的能力”的含義也源自大約1600年(如 sense of humor(由1783年證實), sense of shame(1640年代)所示)。 “模糊的意識或感覺”的含義始於1590年代。